6月8日,齐鲁石化进口货物集中监管仓投入运行,首批进口货物顺利进仓。按照地方政府防疫要求,自4月10日起,未在山东省内取得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静置10天及以上,待静置期满且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后方可出仓。对此,齐鲁石化积极协调地方政府,迅速完成进口货物集中监管仓的建设。项目投用后,进口物资防疫保供流程彻底打通,实现物资的安全及时供应。 祝捷报道